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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宮107年農曆春節辦理宗教觀光 文藝活動,臨時攤位使用規定。 |
201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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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港口港口宮管理委員會 公告
民國107年 02 月 02 日
(107)笨港總字第040 號
主旨:公告本宮107年農曆春節辦理宗教觀光
文藝活動,臨時攤位使用規定。
公告事項:
一、攤位地點:本宮廟前右側廣場。
二、攤位販賣物品,價格務需標價,以符合
消費者保護法第3條第3項之規定。
三、攤位使用期間,內外隨時保持整潔,使
用後應恢復原狀。
四、本臨時攤位,不得作為賭博性電玩或其
他非法場所。
主任委員:張 萬 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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