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 旨:提升跆拳道武藝技能與表現,推廣民眾對於跆拳道運動的瞭解與
欣賞,擴展並深植嘉義地區之跆拳道運動,配合在地特色,達到
增進地方運動與文化發展。
二、指導單位:嘉義縣政府、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
三、主辦單位:嘉義縣體育會、笨港口港口宮管理委員會
四、承辦單位:嘉義縣東石鄉體育會
五、協辦單位:嘉義縣跆拳道委員會、東石鄉公所、東石鄉代表會、東石鄉衛生
所、嘉義區漁會、東石鄉農會、下楫國小、恩聖武道館
六、競賽日期:106年9月16-17日(星期六、日)
七、競賽地點:笨港口港口宮 (嘉義縣東石鄉港口村8鄰蚶子寮5號)
下楫國小 (嘉義縣東石鄉下楫村147號)
八、競賽組別:
(一)品勢-個人組、團體組
1.個人組:區分男子組、女子組
(1)國小低年級組(1、2年級)
組別
|
指定品勢
|
黑帶
|
太極4、5、6、7章
|
色帶
|
太極3、4章
|
(以上將編排A,B,C,D等進行分組比賽)
(2)國小中年級組(3、4年級)
組別
|
指定品勢
|
黑帶
|
太極5、7、7、8章
|
色帶
|
太極3、4章
|
(以上將編排A,B,C,D等進行分組比賽)
(3)國小高年級組(5、6年級)
組別
|
指定品勢
|
黑帶
|
太極6、7、8章、高麗
|
色帶
|
太極3、4章
|
(以上將編排A,B,C,D等進行分組比賽)
(4)國中組
組別
|
指定品勢
|
黑帶
|
太極7、8章、高麗、金剛
|
色帶
|
太極4、5章
|
(以上將編排A,B,C,D等進行分組比賽)
(5)高中組
組別
|
指定品勢
|
黑帶
|
太極8章、高麗、金剛、太白
|
色帶
|
太極4、5章
|
(以上將編排A,B,C,D等進行分組比賽)
2.團體組-男子3人一組、女子3人一組(限黑帶)
組別
|
指定品勢
|
國小A組(1~3年級)
|
太極4、5、6、7章
|
國小B組(4~6年級)
|
太極6、7、8場、高麗
|
國中組
|
太極7、8章、高麗、金剛
|
高中組
|
太極8章、高麗、金剛、太白
|
(二)對練-區分男子組、女子組(依體重區分量級 )
1.國小組-色帶組、黑帶組
量級
|
男子組
|
量級
|
女子組
|
1
|
鰭量級
|
23-25公斤
|
1
|
鰭量級
|
23-25公斤
|
2
|
蠅量級
|
25-27公斤
|
2
|
蠅量級
|
25-27公斤
|
3
|
雛量級
|
27-29公斤
|
3
|
雛量級
|
27-29公斤
|
4
|
羽乙量級
|
29-31公斤
|
4
|
羽乙量級
|
29-31公斤
|
5
|
羽量級
|
31-34公斤
|
5
|
羽量級
|
31-34公斤
|
6
|
輕乙量級
|
34-37公斤
|
6
|
輕乙量級
|
34-37公斤
|
7
|
輕量級
|
37-40公斤
|
7
|
輕量級
|
37-40公斤
|
8
|
中乙量級
|
40-44公斤
|
8
|
中乙量級
|
40-43公斤
|
9
|
中量級
|
44-48公斤
|
9
|
中量級
|
43-46公斤
|
10
|
重乙量級
|
48-53公斤
|
10
|
重乙量級
|
46-50公斤
|
11
|
重量級
|
53-58公斤
|
11
|
重量級
|
50-54公斤
|
12
|
超重量級
|
58-68公斤
|
12
|
超重量級
|
54-64公斤
|
2.國中組-色帶組、黑帶組
量 級
|
男
子 組
|
量 級
|
女
子 組
|
1
|
45公斤級
|
45公斤以下
|
1
|
42公斤級
|
42公斤以下
|
2
|
48公斤級
|
45-48公斤
|
2
|
44公斤級
|
42-44公斤
|
3
|
51公斤級
|
48-51公斤
|
3
|
46公斤級
|
44-46公斤
|
4
|
55公斤級
|
51-55公斤
|
4
|
49公斤級
|
46-49公斤
|
5
|
59公斤級
|
55-59公斤
|
5
|
52公斤級
|
49-52公斤
|
6
|
63公斤級
|
59-63公斤
|
6
|
55公斤級
|
52-55公斤
|
7
|
68公斤級
|
63-68公斤
|
7
|
59公斤級
|
55-59公斤
|
8
|
73公斤級
|
68-73公斤
|
8
|
63公斤級
|
59-63公斤
|
9
|
78公斤級
|
73-78公斤
|
9
|
68公斤級
|
63-68公斤
|
10
|
78公斤以上
|
78公斤以上
|
10
|
68公斤以上
|
68公斤以上
|
3.高中組
量 級
|
男
子 組
|
量 級
|
女
子 組
|
1
|
54公斤級
|
54公斤以下
|
1
|
46公斤級
|
46公斤以下
|
2
|
58公斤級
|
54-58公斤
|
2
|
49公斤級
|
46-49公斤
|
3
|
63公斤級
|
58-63公斤
|
3
|
53公斤級
|
49-53公斤
|
4
|
68公斤級
|
63-68公斤
|
4
|
57公斤級
|
53-57公斤
|
5
|
74公斤級
|
68-74公斤
|
5
|
62公斤級
|
57-62公斤
|
6
|
80公斤級
|
74-80公斤
|
6
|
67公斤級
|
62-67公斤
|
7
|
87公斤級
|
80-87公斤
|
7
|
73公斤級
|
67-73公斤
|
8
|
87公斤以上
|
87公斤以上
|
8
|
73公斤以上
|
73公斤以上
|
九、參賽資格:
就讀各級學校之學生,黑帶組須持有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頒發壹段以上證書
,色帶組須持有各縣市跆委會核發之級證。
十、組隊方式:以道館、學校、鄉鎮縣市為參賽單位【可組聯隊】。
十一、報名手續:
1.日期:自即日起至8月21日(星期一)止,逾期概不受理。
2.使用本辦法附表之報名格式,詳填參賽組別。
3.報名資料以掛號郵寄或電子信箱報名。
郵寄地址:嘉義縣東石鄉塭港村173-21號 陳惠琴老師 收
e-mall:huichin530@yahoo.com.tw
4.比賽期間,主辦單位已辦理「公共意外責任險」,各參賽選手請依需自行
辦理相關加保事宜。
6.外縣市安排住宿笨港口港口宮香客大樓,僅需隨喜添香油錢,並於報名時
的同時告知男女人數。
※ 參賽者皆可報名參加「有求必應之聖筊達人挑戰賽」活動,擲筊者即
有獎品,相關獎品依活動現場公告為主。
十二、領隊會議及抽籤:
本次比賽為減少各參賽帶隊教練舟車往返奔波勞頓之苦,以及方便比賽籌
備作業之進行,抽籤作業將由大會代為公平執行,特此說明。
十三、報到與過磅:
請各參加比賽之代表隊或教練,在比賽當日上午8:00報到,8:30過磅
至9:00,各選手應攜帶【段級證】過磅,逾時均以自動棄權論之。
十四、比賽辦法:
(一)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最新競賽規則。
(二)競賽制度:
1.品勢:使用電子計分系統,並採篩選淘汰制。
2.對打:本次賽會使用doedo電子護具及計分系統,並採單淘汰制;國小組
使用電子計分傳統護具比賽。
十五、大會裁判:由本會選聘,另函發佈之。
十六、一般規定:
(一)品 勢:
1.依報名隊伍編排A、B、C、D…等進行分組比賽,各分組以8人為限。
2.各組由大會於指定品勢裡抽選其中2項品勢進行比賽。
3.平分狀態下,以表現性分數較高者為優勝,如果表現性分數依然相同,
以總分(不扣除最高最低分)高者為優勝者,再同分由主審指定一品勢進
行加賽。
4.參賽選手請攜帶【段級證】等身份證明進場比賽,報到時交檢錄組登記檢
查服裝,於比賽時交記錄組查驗。
5.參賽選手須穿著世界跆拳道聯盟(WTF)認可之品勢競技服。
(二)對 打:
1.比賽時間:採2分鐘3回合,中間休息1分鐘。若3回合競賽結果為平分,於
1分中場休息後,則應進行第4回合黃金得分賽制的延長賽。比賽中如遇電
子計分設備故障,則由故障前之進行時間繼續計時。
2.選手於競賽當日上午9點舉行過磅,並攜帶【段級證】過磅。男生以赤足、
裸身著短褲為基準,女生以輕便服為基準,逾時以棄權論。
3.參賽選手一律穿著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認可之道服,並自備之護襠、護陰、
護肘、護脛及手套、牙套等防護裝備;紅、藍頭盔、電子護具及電子襪由
大會提供。
4.參賽選手請攜帶【段級證】等身份證明進場比賽,報到時交檢錄組登記檢
查服裝,於比賽時交記錄組查驗。
5.參賽選手應於賽前1小時到達競賽場地,如經唱名3次未到者,以自動權論。
十七、獎 勵:
(一)個人成績:
各組各量級錄取前三名,頒發獎牌、獎狀。
(二)團體成績:
1.取前三名(冠軍、亞軍、季軍),各頒獎盃乙座。
2.參賽單位以金、銀、銅牌數量之多寡評定團體名次,若金牌數相同則依序
以銀牌、銅牌數量之多寡評定。
另由大會仲裁團評定精神總錦標一隊,頒發獎盃一座。最佳選手、最佳教
練及最佳裁判各三名,頒發紀念獎盃一座。
十八、申 訴:
(一)大會設立仲裁委員會,負責審理裁判競賽申訴案件。
(二)比賽進行中,如有疑議得使用大會規定之申訴書,提出抗議之教練需經領
隊同意提出申請書,並繳交新台幣貳仟元整。正式向大會仲裁委員會提出
申訴,仲裁委員會立即召開會議審理,並下場競賽開始前以書面公佈審理
結果,抗議不成立時,沒入保險金。
(三)對運動選手資格之申訴應於比賽前二十分鐘檢附申請書向大會仲裁委員
會提出,如有冒名頂替或降級越級者,除當場向裁判長報告外,同時應檢
附申請書向大會提出申訴,一經查明證實得取消其個人所提出申訴,一經
查明屬實得取消其個人及所屬團體所獲比賽之成績。
十九、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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