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港口港口宮管理委員會 公告
中華民國 106年7月17日
106笨港總字第185號
事由:本宮106年中元普渡租用贊普豬公第3次招標公告。
公告事項:
一、 規範:
(一)租用豬公數量:預估65隻至90隻,至實際租用數量,俟本宮於中元節前3日統計後通知得標廠商,並依實際租用豬公數量計總租金。
(二)每隻豬公限重100公斤以上。
(三)履約時間地點:106年9月5日(農曆7月15日)下午4時前,依本宮指示依序妥置於廣場前攤架上。
二、投標資格:
(一)凡領有政府發給之豬肉商登記有案(持有營利事業登記證)者。
(二)當期完稅證明文件。
三、投開標時間及地點:
(一)領標期間:自106年7 月17日至106年7月25 日,每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止向本宮辦公室領標。
(二)投標及審查:
於106年7月26日下午5時前(請自行估算寄送時間)將標函連同押標金匯票密封寄達朴子郵局00046號專用信箱,逾時無效,證件不全或經審查不合格者以廢標論。
(三)開標時間及地點:於106年7月27日(農曆閏6月5日)下午2時,在本宮簡報室(或主委辦公室)開標。
四、 其他:
(一)租用豬公為本宮106年中元普渡使用,請得標廠商依普渡習俗將豬公俯臥方式撐在普渡格架上,另得標廠商所供應豬公以合法屠宰為限,普渡時並注意保鮮(如先冷凍)措施。
(二)本標案依豬公每隻單價乘以總數量計算之、
(三)租用豬公之所有運費均由得標廠商支應,得標廠商並於本宮辦理中元普渡祭典後自行收回,本宮不負責任保管。
(四)領標費:免。
(五)履約保證金:新台幣伍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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